
不懷好心的廣告~小論RMN Paid Members Public
不要被我聳動又似乎反動的題目嚇到。可以平心靜氣先瞭解一下我的論述。 廣告不是個壞東西 廣告的本質是讓好的產品/服務被需要的人知道,因此協助兩方人:(1)有某種商品或服務需要的人(2)能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務需要的,達成交易,促進經濟活動,創造人類社會的經濟價值。 從一百多年前不管是出現在市場裡的傳單,或是跨越地區的海報,廣告的形式不斷地從印刷轉變成廣播、電視、網路...等樣貌,但是廣告促進商業價值的本質從沒改變,所以我說廣告不是個壞東西,嚴格說起來,它應該是個好東西。 好東西也可能會變質 再好的東西若沒被好好維護、保存,甚至不被善用,都可能會改變原本的質性,成為壞東西。這也是為何從事行銷、廣告業好一段時日的我,內心不斷出現那個聲音:廣告已成為一個負面詞彙。 為何我這麼說?若我們更嚴謹地定義: 行銷是將價值交換的過程,也就是前述讓好的產品/服務讓需要的人知道, 而 廣告只是行銷多種方法中的一種形式:透過購買別人看得到的版面,讓產品/服務資訊呈現給眾人,以達成行銷的目的。 一旦廣告在達成行銷目的的過程中,違背了行銷的「不做惡」前提,例如不應打擾人、不應給不需要的人看.

類比→數位→AI,我們的音樂更美好了嗎? Paid Members Public
經歷了70年代的音樂啟蒙,80年代的自我創作訓練,與跨越80年代末至90年代的專業製作習作與磨練,我的音樂學習之路經歷了類比與數位時代,而現在全世界已正式進入的AI的境域,我們共同身處的音樂環境轉變為更美好了嗎? 除去現在較過去大為方便、價廉的音樂消費環境,似乎嘉惠了廣大的音樂愛好者或一般消費大眾,但若仔細檢視音樂產製的方法和產業的機制,這個科技協助的新音樂時代,真的創造、產製更多、更好的音樂作品嗎? 我周遭有許多過去同樣在音樂產業的朋友們,包括大我幾歲的前輩、或年齡相仿的同輩,或甚至較我稍年輕一點的學弟、妹們,已早就不再談論這些問題了。2000年那一波數位音樂的大革命似乎消磨盡了大家想要表達自己看法的動能,成為只是埋藏在自己內心的個人思維,或許漸漸、輪流地將隨青春與生命的消逝而成為傳說。 底下這個影片可以看出一個成長於70年代的錄音室演奏者(對我而言就是個老哥),至2025的現在雖年屆70左右(我估計至少大我15歲)仍中氣十足、思維敏銳、言語犀利、表達快速地訴說著當前製作音樂過程中的每一個步驟、階段、手法、態度...等等,都喪失了音樂應有的變異、不準確、獨特...等等特質。

AI的反膩感 Paid Members Public
遙遠的AI經驗 AI(人工智慧)不是一個新詞,但對大多數人而言,是一個非常遙遠且應該和自己無關的詞彙。就算對身為大學時主修資訊科技的我而言,必須要承認,自從大學四年級(1989年)選修過一門AI語言(LISP)後,我從來就不再興起過超過一天對AI發展的興趣。直到2015-2017年 AlphaGo (由 Google DeepMind 發展的人工智慧圍棋軟體)打敗眾多圍棋好手的那段時間,我才又開始'稍微'關心AI的發展。 在我不再將人生關注於資訊科技的25年間,我或許不太瞭解AI的發展(事實上是緩慢的),但若以當初修習AI語言的過程經驗來看,或許是因為估計AI離實用的狀態似乎很遙遠,所以引發不了我的興趣,也以至於就算後來知道了許多應用(影像、聲音...等),自己還是把它當做科技發展中的'小配菜'。 AI事務環繞身邊 這兩年多來,行銷人周遭經常性討論到的詞,就是「AI」了!舉凡一般媒體、科技報導或行銷行業的交流,AI一詞不斷地出現。同時,

冷靜 Paid Members Public
今天似乎周遭的人都處在昨晚台灣棒球隊於東京得到12強冠軍的喜悅的餘韻中。我不是針對這事想到這主題,但確實這兩個字一早就不斷出現在我腦海。 接著,又看到了下篇文章,是一位中國傳媒學者論中國的廣告產業:[ 聯合利華40億美元比稿出爐,效果廣告不香了!],讓我想到大約三個多月前全世界許多行銷人都在談 Nike 的事件,包括我周遭這位「快樂」先生也很專業、用功地寫了這篇[ Nike 還是市場龍頭嗎?運動品牌的市場現況(上) ] (不知為何下篇一直沒出現,台灣棒球都得冠軍了...) 我要說的是,再難的狀況下要冷靜,同樣地,再好的狀況裡也是要冷靜。 所謂的「廣告」產業其實是整體「行銷市場」的一環。並不是所有客戶(各型企業或大小品牌)都需要廣告公司,也並非所有想要做行銷的公司都需要做「廣告」,因此,若從這個角度去談「廣告產業」的興衰或轉型,就常會有邏輯上的問題,以及定義上的混淆。 我寧願從「行銷產業」的角度來看市場的變化,畢竟「行銷」的需求,代表的是市場上持續有相關的「行銷活動」投入,

創新與改變的力量 Paid Members Public
人類文明因不斷的創新帶來改變而持續演話語進步,這樣的過程當然關鍵在於那些引發創新與改變力量的人們。 那些人們,可能是思想家、科學家、政治家、藝術家,每每想著他們所處在的時代之下他們的人生與挑戰,我都非常佩服他們能夠留下在人類文明歷史中不可被取代的價值和意義。 我也常在想像著:若我是他們,在那樣的環境之下,也願意或可以堅持做那些事嗎?在那樣多的困難和阻礙下,我也能夠無視或跨越在生活上、心理上的試煉,不以常人的思維考量成敗,孤獨地走下去? 他們是因為聰明?還是才能?還是才華洋溢?還是努力?我估計在每一個時代的人群裡都會有極為聰明、極富才能的人,單然一定也有那些在各領域非常努力的人。但那些引發創新與改變的人有何不同?關鍵是什麼? 我想到了「偏執」這個詞。那不就是一種傻?一種勇敢?一種別人覺得莫名的意志,或是一種獨特少有的能力支持著?這又讓我想到 「Steve Jobs 的現實扭曲場」,他是如何讓不可能變成可能? 就容同 Steve Jobs 曾說過在汽車正要在歷史上出現時,不要詢問那些坐馬車的人對於汽車的想法。對的、好的、厲害的想法或創見,難道先要讓周遭一般較笨的、不懂的、看不到未

品牌的存在、特色與形象 Paid Members Public
一個品牌能夠出現、存在,必然是因為能夠提供市場其價值。而既然存在於市場,也必然有其特色,也有著自己的形象。 一個積極打造自己品牌的廠商,通常都會很嚴肅地管理任何出現在顧客眼前的露出,例如企業的建築、產品的包裝、型錄傳單、廣告物... 等等。然而在「數位」的時代,我認為有一個露出形式是許多品牌都忽略的,那就是網站。 曾經有段時間我曾聞某個消費性品牌客戶說他們的重心都放在社群帳號的經營上(如facebook),因此網站的經營並不重要,也不再需要投入資源了。事實上這位客戶所代表的品牌是一個悠久、具規模且享譽國際的食品品牌。然而他說的對嗎? 我想直接先談一個英文字:「Presence」。這個英文字不太好翻譯成中文,因為沒有一個可以直接對應的中文詞。「Presence」若要用 中文來解釋,涵蓋了多層意義,首先是存在,然後是特色,再後者會是形象。若從邏輯上就較容易理解:因為存在,就會自我的特色,且能夠呈現出形象。若我們用於品牌語境時,它就可以不僅指涉品牌的「存在」,還延伸到品牌的「形象」和「影響力」。 我相信每一個品牌都希望有自己的「Presence」(特色和形象)

理性、科學 Paid Members Public
人類物種的發展,以社會為組織架構,成就出文明表現。這樣的特性有別於其他物種的最關鍵因素,就是人類具有思維的能力。 但思維的能力並不保證能夠快速的發展。從歷史觀來看,人類社會的發展能夠加速有一個關鍵,就是技術能力的累進。事實上技術能力的根本就是基於理性所發展出的科學觀,以及言展出的各項技術應用在各個生活層面。 從畜牧至農耕,從石器、鐵器、到銅器的利用,從機械裝置至火藥的使用,從對地理以至對天象的理解,這一切都是基於理性與科學所引發的每個時代的風潮,造就了我們現在共處的這個狀態。當然,人性與情感所觸發的藝術與文化表現絕對是人類發展的核心基礎。但若探究各行各業的發展,我認為最關鍵的還是理性與科學。 近代的台灣是一個歷史上有著獨特淵源下讓多族群融合的獨特地方。在這塊小小的土地上有超過操用十個不同語言的原始住民,也曾有過周遭不同國域人民短暫的造訪,也曾有過來自地球彼端在文化上更大不同的人們駐足,也有過持續不斷大量的人跨海峽而落地開枝。在台灣社會漸趨穩定後的過去70多年來,社會與經濟的發展也是基於短短前30多年建立的理性與科學基礎。 在21世紀的當下,台灣的人民當然已較過去有更高的教育程度

從2016台灣數位媒體投放看趨勢 Paid Members Public
台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DMA)於2016年4月26日公布了《2016年全年度台灣數位廣告量》統計報告,揭露了2016年台灣數位媒體的廣告投資總額為新台幣258億元,相較於2015年的193億元,達33.69%大幅成長(詳情請見DM官網 http://www.dma.org.tw/)。從這份最新出爐的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什麼發展趨勢?行銷人可以有何態度與準備面對將繼續變化的媒體環境? 數字是趨勢的信號 過去各單位的各媒體年度投放數字統計必然有其方法、根據和假設。我們看待這類的數字可以不拘泥於數字絕對值,或許可以比較不同媒體/類別的彼此增長差異,辨識數字背後隱含的趨勢信號。例如,2016年起數位媒體投資開始超過電視媒體,這就是一個趨勢信號。以下的內容即依此原則,蒐集、比對過去幾年DMA曾發表的數字,包含DMA曾引用來自尼爾森的其他媒體投放數字,嘗試以較大時間尺度觀點,檢視產業的變動。(本文圖表或許與引用原單位最終發表數字不同,純粹是個人為研究市場所製,並不代表任何單位。) 8年來動能來自數位 如圖一所示,過去8年來(2008~2016)五大主要媒體的消長浮動很大。整體看來紙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