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行銷是新經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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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2016年5月底時,臺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簡稱DMA)各理監事聯合發佈給當時剛新上任政府的建言中的一篇。
新政府上任了,但我們都知道整個政府還是舊架構,也尚稱不上新思維。
在變化快速的全球化數位世界裡,三個月許多事就不同了,半年後你我就覺得跟不上時代,更別說一年後就恍若隔世!在這嚴厲競爭的環境下, 台灣新政府可否啟動新改變並帶領產業開拓新機會?
我們都知道政府的政策研究、計畫擬定、預算審查流程緩慢。當下2016年所有的計畫至少都在一年前就訂下來了。如此以去年的腦袋、計畫和幾十年不變的舊架構,要和全世界所有國家、品牌競爭,能贏嗎?那麼到了明年再度拿今年的腦袋、計畫和幾十年不變的舊架構去追趕國際市場上的強手,註定差距愈來愈多!
我們需要能夠啟動反轉改變的關鍵作為,那就必須『以數位思維看現在與未來,以數位思維制定大策略』。現在幾乎所有人民的生活、所有產業的發展都受到數位科技大大影響,所以『數位策略』應是國家整體發展的最重要思考,也是政府要啟動新思維與建立新架構的關鍵。
數位策略就是在新數位世界裡贏的策略。這個策略的情境包括使用者經驗、社群、內容、數據、電子商務、金融科技、數位品牌…等。事實上,有一個『數位原生』的產業是前述各新領域發展的交集與基礎,那就是『數位行銷產業』。
在新的數位世界裡,行銷不只是廣告,還包括如何鎖定數位居民,以新型態內容溝通和良善使用者經驗,擴大社群影響力,累積和善用數據資料研究,應用於電子商務發展,最後建立數位品牌。我稱這是『數位行銷思維』。
數位行銷產業在近年來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不僅參與了新媒體的演化,也創造了許多新數位服務的發展。數位行銷產業內的公司不僅僅是數位廣告公司,還包括新/舊媒體的各型網站、新創軟體服務與加值應用商、電玩業者、新影視內容製作商等。整體數位行銷產業的價值不僅僅具體呈現在數位媒體廣告產值上,還大大地影響和創造出各種民生消費、電子商務、品牌行銷、軟體製作...等等產值。
因此,數位行銷產業其實是新經濟的基礎,這是一個事實,也是政府從來都不瞭解的事實。
如果新政府想要啟動新思維與建立新架構,就必須發展數位策略。瞭解數位行銷產業是新經濟的基礎,向數位行銷產業取經並協助健全發展,是制定國家整體發展策略的有效作為。
DMA台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會與你保持對話,讓新政府更有新思維。
-DMA台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常務理事 張詒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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